11.5.6 进行VIQS的相关设置
单击“视频/音频”页面的 [图像/位置] 标签页中“VIQS”部分的 [设置 >>] 按钮。 (请参见11.5 进行与图像调整、预置位置、隐私区域和VIQS有关的设置 [图像/位置])
VIQS是Variable Image Quality on Specified area的缩写,使用该功能可更改指定区域的图像的画质。
可以在拍摄区域(图像)内增强指定范围的画质。
指定区域之外的画质降低,可以压缩图像数据的大小。
仅H.264图像可以进行VIQS设置。
可以设置2个VIQS区域。
进行VIQS设置后要确认图像时,先在“实时”页面显示H.264图像后再确认。
将“拍摄模式”选择为“1.3M 四画面PTZ[4:3]”、“1.3M 单画面PTZ[4:3]”或“VGA 四流[4:3]”时,不能使用VIQS。
在“拍摄模式”类型中将双监视器(最高15 fps)选择为四画面PTZ或单画面PTZ时,不能使用VIQS,但选择为“2M 全景[16:9]”或“2M 双重全景[16:9]”,可以使用VIQS。但是“VIQS设置”里的“H.264(2)”不能使用。
显示图像如下:
当“拍摄模式”选择为“1.3M 鱼眼[4:3]”或“3M 鱼眼[4:3]”时:显示鱼眼图像。
当“拍摄模式”选择为“2M 全景[16:9]”、“1M 全景[16:9]”、“全景+四画面PTZ”或“全景+单画面PTZ”时:显示全景图像。
当“拍摄模式”选择为“2M 双重全景[16:9]”、“1M 双重全景[16:9]”、“双重全景+四画面PTZ”或“双重全景+单画面PTZ”时:显示双重全景图像。
[删除]
删除VIQS区域。先单击[删除]按钮删除VIQS区域,再单击[设置]按钮实现删除。
[VIQS设置] - [H.264(1)]
通过“开”或“关”选择在H.264(1)的传送图像中是否使用VIQS功能。
初始值:
[VIQS设置] - [H.264(2)]
通过“开”或“关”选择在H.264(2)的传送图像中是否使用VIQS功能。
初始值:
重要
VIQS设置为“开”之后,如果更改 [JPEG/H.264] 标签页的“拍摄模式”设置或 [基本] 标签页的“上下翻转”设置,请再次设置VIQS。
关于VIQS区域的设置顺序请参见11.5.7 设置VIQS区域